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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招标公告][施工]和平县雅水河一级支流田心水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2021-04-21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和平县雅水河一级支流田心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和平县雅水河一级支流田心水改造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投审【2021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河源市落实“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战略开展灾后重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资金(第二批),资金已落实,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和平县境内。

2.2主要建设规模为:土方开挖16135.8立方米、箱涵段620米、明渠段40米、河口浆砌石挡墙等相关附属工程建设。(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总造价为8537874.98元(和财建【2021】预第 92 号,工程结算总造价均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为准)

2.3工期:90天(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 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C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各1名。

3.5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均在20211月~20213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如法定代表人已办理退休手续,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明相关材料)。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备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71日至202112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12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企业可持该资质证书用于经营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四、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 4 22 日至2021 4 27 (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 27  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站缴付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

 

六、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加投标报名及开标会,以上人员须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3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6.4已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确认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一年内两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在我县域内一年投标的处理;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在我县域内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违反上述规定放弃投标的由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按上述规定及河源市规划建设局、河源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河规建[2006]312号)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5 14 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30 10:00将投标文件亲自递交至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分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10楼),并交招标代理签收。

7.3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

7.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0762-560710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13543789029   0762-5566869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分中心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20214 21

温馨提示: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开标活动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委派1名身体健康的人员参加开标,同时避免委派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及有亲密接触史的人员参加开标,投标人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未按要求提交的,不允许其投标;参加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

招标公告.pdf

4-19(送审稿) 和平县雅水河一级支流田心水改造工程招标文件.pdf

工程预算书.pdf

疫情防控通知.zip

箱涵设计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