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金县紫城工业园二期中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澄清公告
第3号
各潜在投标人:
由紫金县紫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祺骏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紫金县紫城工业园二期中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招标公告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发布招标公告,现根据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及招标文件中需要澄清的内容,现答复澄清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中P19,(一)设计技术方案文件:(3)设计标电子文件:……设计方案与电子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方案”字样。与P21 4.1.3(2)“[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施工部分/设计技术/设计商务]投标文件”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牵头人)公章。两处备注字样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P21 4.1.3(2)“[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施工部分/设计技术/设计商务]投标文件”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牵头人)公章”为准。
问题二、分公司人员的社保是否认可?
回复:分公司人员的社保予以认可。
问题三、招标文件P77和P89页处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是否按各自专业类投标文件提供,即,P77页(施工部分)提供施工方(含联合体单位中所有施工方)的情况表;P89页(设计商务文件)提供设计方(含联合体单位中所有设计方)的情况表?。
回复:招标文件P77页(施工部分)提供施工方(含联合体单位中所有施工方)的情况表。
招标文件P89页(设计商务文件)提供设计方(含联合体单位中所有设计方)的情况表
问题四、招标文件P10页4.1.2款,是否对应招标文件P21页4.1.3款内容,两款内容不一致,且,P21页4.1.3款内容投标字样与封面字样有出入,是否将此两款内容统一修改为:
(1)招标人名称;
(2)[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施工部分/设计技术方案/设计商务文件];
(3)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回复:统一修改如下: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施工部分/设计技术方案/设计商务文件];投标文件在 2021 年4月27日09:30 前不得开启。。
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有不符之处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紫金县紫城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