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教师发展中心综合培训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连平县教师发展中心综合培训楼建设项目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2019﹞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连平县教育局,招标代理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连平县教师发展中心综合培训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连平县进修学校内。
2.3工程规模:该项目拆除原连平县进修学校学生宿舍楼,按教师发展中心要求新建一栋5层的综合培训楼及购置相关设备。建筑工程建安费预算造价约7059182.71元(此预算造价为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
2.4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内容施工。
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河源市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实施办法》(河规建通[2017]40号)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8:30至2021年 3月31日17:30。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并领取招标文件原件。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人必须提交14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开标之前。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投标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险公司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材料,确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原件须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人,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则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6.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后不得随意变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9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河规建通〔2018〕340号)的要求,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6.10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记入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的不良行为信息,记不良行为11分。企业信用等级分降为C级时,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10:00,地点为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凭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7.4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开标评标工作管理的通知》,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14天内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曾到过北京重点区域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招标公告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连平县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平县教育局
联系人:张生 联系电话:13827821313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教育路23号。
招标代理: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生 联系电话:0762-4285999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旺福路3号。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地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温馨提示:根据《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二〇二一年三月 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