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贝墩镇三多至康湖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县贝墩镇三多至康湖公路改造工程已由和平县交通运输局以和交函【2020】65号及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2020】169号文核准招标,施工图设计已由和平县交通运输局以和交函【2020】1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和平县贝墩镇三多至康湖公路改造工程,本项目主线起点接G238线K682+882(公路GPS养护系统)距三多大桥60米处,起桩为KO+000,途经康湖村,蜞蚂坑角,项目自北向南沿鱼潭江止于水电站,终点桩号为K2+070,主线长2.07Km。支线一接主线K1+950处往康湖大桥方向,支线一为起柱K0+000终点柱号为K0+280,支线一长0.28km。支线二接支线一K0+130处,支线二为起桩K0+000,终点柱号为K0+150,支线二长0.15km,路线总长为:2.50km。全线按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速度20km/h,设计采用路基宽度7m,路面宽6m。涵洞共8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挡土墙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预算总造价4575691.00元(和财建【2020】预第365号)。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 1个标段。
2.3. 工程建设地点:和平县贝墩镇 。
2.4.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150天(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简称“全国公路信用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没有在全国范围受到有关部门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取消相应投标资格指的是“取消投标资格”、“暂停投标资格”、“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不得参与投标活动”等等同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其他情形)。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61.143.150.176/)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 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已入库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确认表。
4.2.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 月 4 日 17:00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4.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图纸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
4.5.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6.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5.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2月 2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 10 楼),并交招标代理签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http://61.143.150.176/)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6.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招 标 人:和平县贝墩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贝墩镇街镇8号
联系人:叶海连
电 话:14715583833
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62-3828133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2020年 11 月 27 日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附录 5
附件 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