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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连平县县城新水厂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0-11-17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连平县县城新水厂建设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

连平县县城新水厂建设项目202011161000分在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会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定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连平县县城新水厂建设项目(第二次)

建设单位

连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62-4328313  )

序号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业奇

注册编号:143111209141

投标总分及中标价

总得分: 96.96 分;  

中标价: 137523805.40  

2

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负责人:张文洁

注册编号:粤144060803041

投标总分及中标价

总得分: 94.63 分;  

中标价: 139508808.19

3

中标候选人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负责人张建平

注册编号:121192001166

投标总分及中标价

总得分: 71.97 分;  

中标价: 138232649.80

公示时间

2020-11-17

公示截止

2020-11-20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

工期730日历天;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监督单位

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2-42827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