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 2020 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砂土路改造工程、200人以上自然村改造工程、100~200人自然村改造工程(第二批)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平县 2020 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砂土路改造工程、200人以上自然村改造工程、100~200人自然村改造工程(第二批)施工图设计已由连平县交通运输局以(连交函〔2020〕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平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当地政府配套解决,招标人为连平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布在我县陂头镇、田源镇、内莞镇、隆街镇、溪山镇、元善镇、高莞镇、忠信镇、三角镇、绣缎镇、油溪镇、大湖镇、上坪镇,共13个镇,对辖区内的C128线、C618线、V246线等37条路线进行路面改造,里程长54.51公里;主要分项工程为路面硬底化、桥涵、排水工程、安全设施等;技术标准:(1)砂土路改造工程、200人以上自然村改造工程、100~200人自然村改造工程、按原有公路等级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5km/h (局部困难路段10km/h);路基宽度4.5m, 路面宽度3.5m;项目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横坡为单向1.5%。(2)局部无法满足标准路基宽度的路段,根据省交通厅相关文件指导意见,按“宜宽则宽、宜窄则窄”的原则,根据现状路基宽灵活调整断面形式,砂土路改造工程、200人以上自然村改造工程、100~200人自然村路段路面宽最小不小于2.5米。(3)路基、路面:砂土路改造工程、200人以上自然村改造工程、100~200人自然村改造工程:1)、路基标准横断面型式拟采用:0.5 m(土路肩)+3.5 m(3.0) (行车道)+0.5 m (土路肩)=4.5 (4.0)m路基宽;2)、结合项目实际,路面结构设计拟采用以下形式:20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弯拉强度为4.0MPa)+5cm厚石屑调平层;3)、应补充完善道路排水边沟设计,确保沿线排水顺畅。(4)桥洞涵洞:1)、无新增桥梁;2)、沿线涵洞应根据实际排洪和灌溉的要求合理增设,对新增的涵洞应进一步核查孔径、位置是否满足要求,同时加强对原有排水系统调查,对原有排水构造物进行修复、疏通或重建,确保公路沿线排水通畅。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27510333.00元(其中建安费26251345.00 元,安全生产费376393.00元,暂列金额882595.00元(不含计日工总额))(最终以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2.1.2招标范围:主要分项工程为路面硬底化、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安全设施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4工程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1.5工程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每天8:30~12:00, 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6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至 9:30将投标文件亲自递交至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并交招标代理签收。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http://61.143.150.176/)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招标人:连平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连平县城财政局大楼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0762-4309189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南边新风路西边万隆花园A2栋001号
联系人:叶生 联系电话:0762-3323689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2020年9月18日
温馨提示: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市场复工复产的通知》和《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减少人群聚集原则,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标书后可自行离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参加开标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须单独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 务 要 求 |
1. 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2. 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最近三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4. 最近三年度至少有两年盈利。 |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登记的最新年度数据计算得出。
2、近三个年度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
业 绩 要 求 |
2015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功的完成: 类似工程至少3个标段(其中至少有1个标段里程不少于15km),且累计不少于50km 。 |
注:
1、本项目的业绩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信用系统”,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第 3.5.3 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联合体共同完成的业绩,本项目不予考虑。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遁中请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 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年龄不超过60周岁。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该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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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程师 |
1 |
1、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年龄不超过60周岁。 |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0 |
注:
1、从业公路工程经验时间累计是资格深查资料“(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中填入的类似项目经历的起止时间的累计为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岗位和主管技术工作岗位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个人业绩为准。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技术负责人、质检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
3、路桥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