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连平县上坪等四个镇农田基础设施修建项目(二期)于2020年9月2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同时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如下变更修改:
1、原招标文件P32.P33页: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资料内容 |
符合第七章“资格评审资料”要求。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总则1.4.1条第1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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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总则1.4.1条第2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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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总则1.4.1条第3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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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总则1.4.1条第4款。 |
||
广东省省外企业进粤登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总则1.4.1条第5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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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社保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总则1.4.1条第6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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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款。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3)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0分) |
拟派本工程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12分) |
1、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 注:须提交《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2、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得1分。 注:须提交《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3、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水电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和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学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2分。 注:须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粤水安C证)、《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4、配备农田水利建筑工程师1名,得2分 注:须提交《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5、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质量评定员1人、档案员1人均须具有水利学会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得4分。 注:须提交《岗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
2、内容更正为: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资料内容 |
符合第八章“资格评审资料”要求。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总则1.4.1条第1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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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总则1.4.1条第2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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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总则1.4.1条第3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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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总则1.4.1条第4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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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外企业进粤登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总则1.4.1条第5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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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社保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总则1.4.1条第6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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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款。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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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3)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0分) |
拟派本工程其他现场施工管理人员(12分) |
1、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得3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 注:须提交《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2、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得1分。 注:须提交《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3、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水电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和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学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2分。 注:须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粤水安C证)、《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4、配备农田水利工程师1名,得2分 注:须提交《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5、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质量评定员1人、档案员1人均须具有水利学会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得4分。 注:须提交《岗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原件不得分) |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东省连平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