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上坪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川县上坪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19]1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在上级专项资金中列支,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上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2020]17号文同意,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建设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川县上坪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河源市龙川县上坪镇
2.3 项目概算:EPC总承包费概算为7500万元(含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费用等)。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EPC总承包费概算为7500万元,为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最终以龙川县财政局审定金额×(1-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对龙川县上坪镇整治村容村貌、景观建设改造、道路绿化亮化、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发展特色产业、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振兴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9个月,其中包含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开工建设并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工期为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所含全部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其他勘察工作,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2)设计服务内容: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协调施工现场及其他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或牵头人完成的工作任务。
(3)预算编制:按招标人确认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出工程量清单。
(4)工程施工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7质量要求:①勘察要求满足设计所需勘查成果,②设计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的技术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③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建设目标:以产业兴旺为根本,生态宜居为基础,乡风文明是关键,治理有效为保障,生活富裕为目标。协调上坪镇现有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国土规划、环保规划、交通规划、产业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精准扶贫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成果,同时兼顾近期乡村生态生活环境空间改善建设及文化挖掘保护的需求。1.对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进行生态修复;2.融合一、二、三产业,挖掘新功能新价值、培育新业态,打造新载体新模式,进行产业修复;3.保护利用传统农耕文明文化,重塑乡村文化生态,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进行乡村文化修复;4.促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健全农村基层产业服务体系,进行乡村社区修复。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适度生活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延续人和自然有机融合的乡村空间关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4)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1)、(2)、(3)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4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担任过市政类项目设计负责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拟派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拟投入本项目的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且一人一岗,不得兼职,提供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投标报名及时间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含联合体各成员)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 报名时间:2020 年8月4日9:00至8月10日17:00(每天9:00~11:30,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领取地点: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5.3 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价格售价500元,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投标人须知
6.1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龙川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2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3 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汇入时间为准):2020年8月4日9:00至8月10日16:00。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银行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人(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为准),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银行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合同(单)]在开标现场递交。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如联合体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携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活动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社保缴纳期为2019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并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5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6.6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河住建通〔2020〕56号)规定,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及交易中心登记,未报告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并记不良行为11分,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1年内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6.7 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恢复开标评标工作管理的通知》,参与开标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粤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14天内中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曾到过北京重点区域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投标活动。
注:参加开标的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接受现场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
7.1中标人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的要求,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7.2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指南》(河规建通〔2018〕77号)的要求,在项目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
7.3中标人应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围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24号)的要求,按统一标准和规范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
7.4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河源市房屋市政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规建通〔2018〕204号)的要求,一是实行分账制管理,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二是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应当在项目出入口设置生物识别设备,并与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行对接。
7.5中标人落实项目实名制及分账制、扬尘噪音检测、视频监控和车牌识别监管要求的同时,应当按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的通知》(河住建通〔2019〕280号)的要求,按平台接口标准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
7.6中标人应当根据《河源市建筑行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河规建通〔2018〕309号)要求,到“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监管。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9月2日8:30至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日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8.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报名回执单》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公告(或通知)为准。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龙川县上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镇长 联系电话:0762-6561118
10.2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部长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10.3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762-6882388
龙川县上坪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一览表
序号 |
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 |
||
单位 |
数量 |
|||
一 |
上坪镇墟镇核心区 |
|||
1 |
街道社区广场提升改造 |
社区空地广场环境提升 |
平方米 |
6736 |
2 |
仰天堂高速出口至上坪中学段景观提升 |
道路段人行道建设及绿化提升 |
千米 |
3.5 |
3 |
上坪墟镇街道风貌整治 |
人行道及街道绿化铺装提升 |
千米 |
2.6 |
4 |
沿线外立面风貌整治提升工程 |
房屋外立面及庭院改造提升 |
千米 |
2.6 |
二 |
新村村至上坪 |
|||
1 |
新村入口环境提升改造 |
增加入口村标及周围环境提升 |
平方米 |
200 |
2 |
龙田村小学前广场改造工程 |
广场铺装及绿化提升 |
平方米 |
623 |
3 |
龙田村庭院 |
龙田村庭院围墙及绿化提升 |
平方米 |
850 |
三 |
吉祥村至上坪 |
|||
1 |
吉祥村白屋下环境提升 |
周围绿化提升及立面改造 |
平方米 |
1153 |
2 |
吉祥村村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
街道绿化及铺装 |
千米 |
1.2 |
3 |
吉祥村人行道铺设工程 |
人行道铺设及道路两旁绿化提升 |
千米 |
1.8 |
4 |
吉祥村村委会门前广场改造工程 |
篮球场提升,绿化提升,入口景观提升 |
平方米 |
4347.5 |
5 |
吉祥村驿站改造 |
驿站改造及绿化提升 |
平方米 |
1152 |
5 |
粤赣边界吉祥村田园风光综合体建设工程 |
田园绿道农田小品及景观绿化提升 |
千米 |
2.95 |
四 |
金龙村至上坪 |
|||
1 |
石湖,回龙田园风光环境改造 |
农田小品及绿化提升 |
千米 |
1.98 |
2 |
金龙古榕树下驿站广场建设 |
驿站改造,及广场河道美化 |
平方米 |
1902 |
3 |
石湖村广场建设工程 |
广场铺装及绿化提升 |
平方米 |
1760 |
4 |
县道032沿线绿化景观提升 |
沿线绿化绿化提升 |
千米 |
11.48 |
5 |
金龙村村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
金龙村村道周围绿化景观提升 |
千米 |
1.04 |
6 |
金龙村人行道铺设工程 |
人行道铺设及绿化景观提升 |
千米 |
1.04 |
7 |
粤赣边界金龙村驿站建设工程 |
驿站建设及绿化提升 |
平方米 |
2863 |
8 |
金龙村回龙村交界风雨桥改造工程 |
风雨桥改造及周围景观提升 |
平方米 |
337 |
9 |
回龙村群光广场建设工程 |
广场铺装及绿化提升 |
平方米 |
540 |
10 |
石湖,回龙田园风光环境改造工程 |
田园农田景观提升 |
千米 |
3.29 |
11 |
野猪嶂露营点提升工程 |
增加观景台小品及周围环境提升 |
平方米 |
7582 |
五 |
其他 |
|||
1 |
沿线山体绿化提升 |
沿线山体黄土外露覆绿 |
千米 |
1.25 |
2 |
农村农田水利设施提升及景观提升 |
农田景观提升 |
千米 |
2.3 |
3 |
高速下口麻布岗入口环境提升改造 |
增加村标,建筑外立面及周围绿化提升改造 |
平方米 |
1320.8 |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龙川县上坪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项目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和接收中标所有工程款的支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无需组成联合体投标,此表不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