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大湖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
连平县大湖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于2020年6月17日9时30分在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定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连平县大湖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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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连平县环境保护局 0762-4332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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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源市恒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项目负责人:张少华 注册编号:粤141131313019 |
投标总分及中标价 |
总得分: 97.34 分; 中标价: 4149472.3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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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源市水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项目负责人:潘宇锋 注册编号:粤2441313037678 |
投标总分及中标价 |
总得分: 92.04 分; 中标价: 4082483.77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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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源市高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项目负责人:李俊健 注册编号:粤2441515055301 |
投标总分及中标价 |
总得分: 89.77分; 中标价: 4071392.32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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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0-6-18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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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 |
2020-6-23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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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工程质量要求 |
工期18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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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连平县环境保护局 0762-43321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