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粤赣高速顺天互通立交连接线(X166)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根据《河源市粤赣高速顺天互通立交连接线(X166)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问:隶属于我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人员,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名称在所在地社保机构依法正常缴纳社保,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合法有效,该社保缴费证明是否可以做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答:可以。
招 标 人:河源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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