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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连平县大湖镇2019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示范村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0-05-29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连平县大湖镇2019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示范村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连平县大湖镇2019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示范村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项目,于2020年528930分在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定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529日至2020年6 2日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主)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广州市广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广东远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主)广州正粤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总

94.92

78.01

76.67

投标报价

(下浮率)

设计费:1.12%

建安费:1.12%

设计费:0.26%

建安费:0.26%

设计费:1.38%

建安费:1.38%

施工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邱显鸿

证书编号:粤2441819090392

沈智涛

证书编号:粤2441616070936

梁昌铎

证书编号:粤2441415060059

设计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吴志刚

证书编号:143701633

吕永森

证书编号:104401714

孙明

证书编号:982100452

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周期:80日历天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周期:80日历天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周期:80日历天

工程质量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投标监督部门: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2-4282792

 

                           招标人:连平县大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2-466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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