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大湖镇2019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示范村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连平县大湖镇2019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示范村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项目,于2020年5月28日9时30分在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及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定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6 月2日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主)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广州市广建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广东远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主)广州正粤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总得分 |
94.92 |
78.01 |
76.67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设计费:1.12% 建安费:1.12% |
设计费:0.26% 建安费:0.26% |
设计费:1.38% 建安费:1.38% |
施工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
邱显鸿 证书编号:粤2441819090392 |
沈智涛 证书编号:粤2441616070936 |
梁昌铎 证书编号:粤2441415060059 |
设计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 |
吴志刚 证书编号:143701633 |
吕永森 证书编号:104401714 |
孙明 证书编号:982100452 |
工期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周期:80日历天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周期:80日历天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周期:80日历天 |
工程质量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投标监督部门:连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2-4282792
招标人:连平县大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2-4661236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