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星星中学路市政工程项目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发改【2019】3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规模: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道路总长419.309米,宽24米,行车道宽16米,双向4车道。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总预算价为8835893.00元(和财建【2020】预第30号)。
2.2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和平县人民医院与星星中学之间。
2.4工期要求:100天(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至少包括:①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②安全员1人,安全员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在2019年12月-2020年2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
3.4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0年4月3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4开标时需提供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报名资料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拟派本项目人员提供能证明其满足任职人员要求的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等能证明其满足任职人员要求的证明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2019年12月-2020年2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清单)复印件。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若是法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则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3投标人必须提交5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20年3月30日9:00至2020年4月3日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则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6.6已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确认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一年内两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在我县域内一年投标的处理;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在我县域内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违反上述规定放弃投标的由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按上述规定及河源市规划建设局、河源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河规建[2006]312号)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10:00,地点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10楼)。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10923
地址:和平县滨河东路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旺福路3号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地址: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