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河源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东江干流河源段2018-3#采区河砂开采权项目公开招标事宜予以公告,符合资格要求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东江干流河源段2018-3#采区分为一、二两个标段实施。本次招标为2018-3#采区一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招标的一标段开采区位于东江干流古竹镇水东村附近河段主河槽,采区长745m,平均宽为99m,开采面积7.4万㎡,控制开采高程21.0m,控制平均开采深度1.5m,控制开采量11万m³,最高限价为825.00万元(相当于75元/立方米)。
二、开采作业要求
1、根据东江干流通航现状和实际管理需要,采用自吸自卸式采砂船采砂作业。每艘采砂船主机功率和抽砂功率均不得超过450Kw,同时主机功率或抽砂功率小于50Kw的采砂船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2、拟投入采砂船数量要求:拟投入采砂船为2艘。不设备用船,中标后不允许增加或变更采砂船。
3、开采作业时间为:上午07:00--下午19:00
4、开采期限:10个月。
三、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经营或开采河砂(或河沙)业务的营业执照。
2. 有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开采作业要求”的采砂作业工具,船舶证书齐全(包括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前仍有效。采砂船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有,所有权为共有的,投标人所有权份额应占51%以上(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为准)。投标人不得租赁他人采砂船舶进行投标。
3. 投标人和拟投入采砂船近3年来(2016年12月以来,下同)没有违法采砂记录(以投标人或拟投入采砂船的注册登记地所在地县(区)水政监察部门审查出具的书面结果为准)。
4. 有解决堆砂场设置、道路运输及安全、与第三方权益承诺书。
5. 拟投入的每艘采砂船应至少配备一名取得《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职务资格不限)的驾驶人员;拟派驾驶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且只应在一艘采砂船任职。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人承诺拟投入采砂船在中标公示截止后一个星期内进驻中标河道范围。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有不少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的银行存款的资信证明,有效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之日止。
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时间:2020年 1月21日至2020年2月3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 2月 3 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1500元,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 14日10时00分,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它说明
1. 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对所投标段的地理位置、投标船能否到达可采区,可采区河砂储存量及堆砂场设置、道路运输及安全、与第三方权益纠纷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为此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2019年12月1日后在东江干流河源段仍有开采任务的采砂船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招标人一经发现投标人拟投入的采砂船在2019年12月1日后在东江干流河源段仍有采砂任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 投标人中标后应有满足该标段堆砂的场地。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历天内对本项目开采区的地理位置以及开采场地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并按规定自行解决可采区堆砂场的选定工作。中标人应与堆砂场所属地相关村委会及镇人民政府就如何解决可采区的堆砂场、运输道路、第三方权益纠纷等问题进行协商,并办理有解决堆砂场地的用地证明及堆砂场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4. 采区堆砂场只能设置1个,且只能设置在可采区范围或附近一河两岸区域,且应符合《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主要河道堆砂场规划设置和管理的办法》(粤水规范字〔2016〕1号)。拟设堆砂场,须在办理好合法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5.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到水务、海事、航道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查(审批)手续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根据现状采砂情况,预计进场时间为2020年1月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东江干流水文、航道状况,确保采砂船按时、安全进驻可采区范围作业。
7. 投标人中标人后应将拟投入采砂船在中标公示截止后一个星期内进驻中标河道开采区等候招标人及河源海事局现场联合验船,逾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招标人将书面通知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收到通知后一个星期内也应将拟投入采砂船进驻中标河道开采区等候验船,逾期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验船时将对该采砂船舶有关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该船驾驶人员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原件进行查验,如采砂船要求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 中标人所采河砂原则上应优先满足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用砂需求;需做好采砂所在地乡村道路维护和清理工作,并做好防尘、防噪音等环境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在运输河砂的过程中应该用篷布遮盖车体,防止河砂洒落。
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环路胜利花园农林水务局
联系电话:0762-3133200 (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
联系电话:020-87678426 (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