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合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和平县合水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评标工作已经完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月21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次序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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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江西省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
广东森盛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西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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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下浮率 |
0.11% |
0.05% |
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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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
9416430.52 |
9422086.60 |
938437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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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日历天) |
设计工期 |
30 |
30 |
30 |
施工工期 |
365 |
365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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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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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负责人 |
李春花 (赣136161613445) |
罗杰锋 (粤2441718085236) |
黄平 (赣136151510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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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 |
李春花 (赣136161613445) |
罗杰锋 (粤2441718085236) |
刘茂松 (赣136101104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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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负责人 |
吴志刚 (143701633) |
徐延军 (023300694) |
王苏宁 (0232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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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89.33 |
70.85 |
55.5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全称):中共和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96833
监督部门: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762-5610920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