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浰源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和平县浰源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建设单位 |
和平县扶贫工作局 |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
(主):河源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河源市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勘察:2.48%;设计:2.02%;施工(工程建安费):1.28%; |
项目负责人 |
勘察负责人:黄必良(证书编号:AY064400288); 设计负责人:邬汉镇(证书编号:CS105000072); 施工项目负责人:李文(证书编号:粤2441819090579)。 |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 |
(主):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成):深圳南海岸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勘察:0.37%;设计:0.24%;施工(工程建安费):1.09%; |
项目负责人 |
勘察负责人:黄稳权(证书编号:AY114400755); 设计负责人:区有成(证书编号:CS154401008);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建国(证书编号:浙133090920558)。 |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
(主):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深圳市润博建设有限公司(成):核工业鹰潭工程勘察院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勘察:0.42%;设计:0.12%;施工(工程建安费):2.21%; |
项目负责人 |
勘察负责人:张质衡(证书编号:AY073400164); 设计负责人:谢小芳(证书编号:CS134400846); 施工项目负责人:杨峰(证书编号:苏132151508529)。 |
工期 |
(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在修详规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工期:150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
质量标准 |
(1)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监督单位 |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示时间 |
2020年01月02日 |
公示截止 |
2020年01月06日 |
投诉电话 |
0762-5610920 |
和平县扶贫工作局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