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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和平县浰源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0-01-02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和平县浰源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和平县浰源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

和平县扶贫工作局

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主):河源城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河源市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

勘察:2.48%;设计:2.02%;施工(工程建安费):1.28%

项目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黄必良(证书编号:AY064400288);

设计负责人:邬汉镇(证书编号:CS105000072);

施工项目负责人:李文(证书编号:粤2441819090579)。

第二中标候选单位

(主):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核工业赣州工程勘察院(成):深圳南海岸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下浮率

勘察:0.37%;设计:0.24%;施工(工程建安费):1.09%

项目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黄稳权(证书编号:AY114400755);

设计负责人:区有成(证书编号:CS154401008);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建国(证书编号:浙133090920558)。

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主):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深圳市润博建设有限公司(成):核工业鹰潭工程勘察院

投标报价下浮率

勘察:0.42%;设计:0.12%;施工(工程建安费):2.21%

项目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张质衡(证书编号:AY073400164);

设计负责人:谢小芳(证书编号:CS134400846);

施工项目负责人:杨峰(证书编号:苏132151508529)。

工期

(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在修详规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工期:150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监督单位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时间

2020年01月02日

公示截止

2020年01月06日

投诉电话

0762-5610920

和平县扶贫工作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