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林寨镇中心小学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和平县林寨镇中心小学建设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2019】3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和平县林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资金已落实,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建设地点:和平县林寨镇石江村车头岗。
2.主要建设规模为:教工宿舍A栋工程,层数5层,建筑面积1533.82m2;教工宿舍B栋工程,层数5层,建筑面积1512.16m2;教学楼、综合楼工程,层数4层,建筑面积3884.70m2;食堂工程,层数1层,建筑面积1280.04m2;实验楼工程,层数4层,建筑面积2139.40m2;学生宿舍A栋工程,层数5层,学生宿舍B栋工程,层数4层,学生宿舍A、B栋工程建筑面积合计3985.92m2;附属用房工程,层数1层,建筑面积390.32m2;及校园内总电气、给排水工程。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39334628.00元。
3.工期:210天(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内容: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
5.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均在2019年8月~2019年10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备验)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1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www.61.143.150.176/)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800元,图纸每套1000元。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并领取招标文件原件。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
1、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2、网上报名成功确认后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投标,无故在一年内两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在我县域内一年投标的处理:无理由放弃投标 (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在我县域内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违反上述规定放弃投标的由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按上述规定及河源市规划建设局、河源市监察局《关于进-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河规建 [2006]312 号)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6.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网上投标报名。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6.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3投标人必须提交人民币6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投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9年12月17日9:00至2019年12月23日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加投标报名及开标会,以上人员须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6.6已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成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配案,未经备案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但在一年内三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一年投标处理。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一次给予不良行为备案,二次取消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0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十楼)。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上发布。
招 标 人:和平县林寨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216907789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762-3384887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招标公告.pdf
林寨中小建设工程项目(PDF版).rar
招标文件.rar
2019年 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