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阳明镇星星中学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组织的和平县阳明镇星星中学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于2019年11月22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现作出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3项企业监理业绩、荣誉和监理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的企业荣誉评分标准:“2015年1月1日至今,地市级以上主管单位颁发的优秀监理企业或先进监理企业荣誉得5分;注: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此项满分5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2015年1月1日至今,地市级(含)及以上主管单位颁发的优秀监理企业或先进监理企业荣誉得5分;注: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此项满分5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全部统一顺延至2019年12月23日10:00。
除上述更改内容之外,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和平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