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县东江蓝口段湿地改造工程(一期)
补遗书(第1号)
各投标人:
根据东源县东江蓝口段湿地改造工程(一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招标文件的澄清”,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保证金已委托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无需找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现删除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投标保证金》中的“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招 标 人:东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