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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招标公告][设计]龙川县老城区两渡河截污管网二期工程EPC+OM总承包
发布时间:2019-11-29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龙川县老城区两渡河截污管网二期工程EPC+OM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川县老城区两渡河截污管网二期工程,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19】381号)批准建设,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55次【201917号文批准,建设模式为EPC+OM总承包,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与3年运营维护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川县老城区两渡河截污管网二期工程EPC+OM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龙川县老城区两渡河二桥上游。

2.3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实行限额投资设计,估算总投资2389.13万元(含勘察费、设计费、建安费和3年运营维护管理费),资金已落实。

签约合同价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作为暂定签约价;最终合同价以龙川县财政局审定金额×(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进行结算。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服务范围为龙川县老城区两渡河二桥上游三所学校的污水的集中收集(培英学校、龙川县第一实验学校、附城二中),以及附城二中居民区的污水收集。新建管网总长3746米,一体化处理设施一座,规模约200/d。

2.5 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OM总承包模式,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及施工期验收工作。从验收之日起开始,进入运营期,运营维护期共3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龙川县老城区两渡河截污管网二期工程EPC+OM总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与图纸施工和3年项目运营维护,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

1)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工程地形测量、勘察等。

2)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变更设计、施工现场指导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项目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及协调工作。

3)工程施工内容:按招标人确认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及竣工图编制。

4)OM内容:全过程均按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3年运营维护管理。

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7 设计标准和原则:本项目污水管道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大大削减进入东江的污染量,改善龙川县的生活环境,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促进当地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1)污水管线设计,按照远期2030年一次性规划设计,管径按照远期设计流量计算。

2)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在规划范围内污水系统统筹考虑,近期满足施工条件、有可操作性,同时最大限度的解决现状污水系统不完善、严重污染环境的状况;远期与近期整体协调一致、避免重复建设的现象。

3)污水管线路布置具体走向,以最短距离接入污水处理厂、管线简洁、收水效果最好为原则;管线尽量布置在有施工条件的道路上及与其他基础设施如道路等相互协调一致。同时按照各村镇的人口及设计标准,确定流量、管径。

4)污水管道布置力求符合地形变化趋势,顺坡排水,尽量采用重力流接入主干管中,尽量减少管道埋深。做到线路短捷,减少管道迂回往返,在降低工程造价的同时,并确保良好的水利条件。

5)根据设计规范,满足不淤流速,并确保不超过最大流速。

6)尽量将管道铺设在有施工条件的道路、村路上,尽量做到不破坏原有道路,尽量做到不影响交通。破坏道路的,应做好恢复工作。

7)尽量利用现有管渠,对现有明渠、明沟的排水方向摸查清楚, 一期工程将村落现有排水的主要汇流方向调查清楚,并且满足原有明沟、管渠的底标高,新设管线确保其水利条件良好。

8)建设符合省环境保护“十三五”的规划目标,改善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打造环境卫生示范区,改善城区段东江水环境,保护东江水质,创造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9)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2.8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及本项目发包人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部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 具体目标:本工程项目实施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两渡河沿线污水排放口的全收集,杜绝污染物直排两渡河,杜绝影响东江水质的情况发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4)若单个投标企业不同时具备以上(1)、(2)、(3)条件时,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地质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2011】218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

4)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拟派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还需配备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至少各1名,应持有对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证书。

3.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其他要求

4.1 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执行打卡管理规定且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4.2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4.3 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已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出,并及时清场离开,造成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4 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营部门记不良记录。

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6 签约合同价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作为暂定签约价;最终合同价以龙川县财政局审定金额×(1-中标人投标报价下浮率)进行结算。

5. 投标报名及时间

 5.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http://61.143.150.176:809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含联合体各成员)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5.2 报名时间:2019 11299:0012517:00(每天9:00~11:30,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 125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6.2领取地点: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61.143.150.176:809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6.3 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价格售价500元,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6.4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7.投标人须知

7.1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龙川县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7.2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3 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汇入时间为准):2019 11299:0012516:00。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银行保函须开具给招标人(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为准),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15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银行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合同(单))在开标现场递交。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携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活动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社保缴纳期为2019年任意连续3个月),并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自备)、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通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 12259:009: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1225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8.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报名回执单》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龙川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刁玉新          联系电话:0762-6891369

10.2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联系人:戴远辉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10.3 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峰           联系电话:0762-6882388

 

 

龙川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