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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招标公告][施工]南和产业转移基地厂房四施工项目[已作废]
发布时间:2019-11-29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南和产业转移基地厂房四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和产业转移基地厂房四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和平县和毅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及代码:南和产业转移基地厂房四施工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441624-39-03-057271。

2.2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园内。

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102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66.97平方米。新建一栋两层钢架结构厂房,建筑高度为11.8,钢结构单跨跨度13.3米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丙2类,耐火等级:二级。招标控制价4624628.18元。

2.4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以下条件

①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②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③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3.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6拟派本工程的施工员、材料员及质量员须具有对应的岗位(培训)证书。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省外进粤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省外企业成员需提供)。

3.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及质量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且在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9本项目接受不超过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工程施工资质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4. 投标报名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19年12208:30至2019年126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6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及相关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 投标人须知

6.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 评标办法:采用“平均值评标法”。

6.3 投标人必须提玖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 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账户或邮政蓄很行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9年122 9:00至2019年1223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4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在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在本公司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6.5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6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26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3010:00将投标文件亲自递交至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10楼),并交招标代理签收。

7.2 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和购买招标文件缴款凭证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和平县和毅科技有限公司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2256008转606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92822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一九年十一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