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其他浰江一级支流(新聚河郎伦河)、船塘河其他一级支流(青州河)、贝墩水(长塘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源市和平县其他浰江一级支流(新聚河郎伦河)、船塘河其他一级支流(青州河)、贝墩水(长塘段)治理工程已由河源市水务局和河源市财政局以河水建管[2019]52、53、5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规计[2015]8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2019年任务项目清单的通知》(粤水建管[2018]85号),本工程列入2019年度项目清单,工程位于河源市和平县。其中:①、河源市和平县其他浰江一级支流(新聚河郎伦河)治理工程治理河道总长9km(新聚河3.8km、郎伦河5.2km);②、河源市和平县船塘河其他一级支流(青州河)治理工程治理河道总长4.5km(船埠水3.47km、青州河1.03km);③、河源市和平县贝墩水(长塘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道总长3km(贝墩水2.38km、陶锡河0.62km)。工程等级为V等工程,主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安全级别参考5级。
2.2建设内容:
河源市和平县其他浰江一级支流(新聚河郎伦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清淤1.93km;新建护岸长10.686km;修建亲水平台25座;新聚河拆除重建阻水农用危桥1座,新建农用桥1座;休闲景观点2处。(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河源市和平县船塘河其他一级支流(青州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清淤1.195km;新建护岸长4.965km;修建亲水平台9座;新建亲水平台共4座、新建农用桥1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河源市和平县贝墩水(长塘段)治理工程治理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清淤1.947km;新建护岸长4.172km;修建亲水平台9座;休闲景观点3处,重建人行便桥1座。(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项目总投资约34489689.72元,最终招标控制价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最终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天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发布。
2.4 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内。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7 质量要求:合格。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治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6 拟派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造价工程师1人、水利水电工程测量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1人、水利水电工程给排水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1人、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工程师具有造价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员具有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水利学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于2019年7月~2019年9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
3.8 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09:00至2019年11月15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 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投标人必须提交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保费需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9年11月11日9:00至2019年11月15日16:30。
6.3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并自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核查。如发现身份不符或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06日10: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公告(或通知)为准。
招标人: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和平县阳明镇南堤路50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62-56071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锦天大厦12楼H号
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62-3880038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62-3333963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