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及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及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及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粤交规〔2019〕284号)及《关于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发改〔2019〕238号) 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及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以《关于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河交函〔2019〕989号)及 《和平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前图纸联席会审》(2019年9月23日)批准,项目业主为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
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起点位于和平县兴隆中桥(K695+328),由北往南,经和平公安局、和平人民医院、大坪、合水养护中心,终点止于芬沙(K703+505),路线长8.177公里。主要进行路面改造,完善路基路面排水设施和防护工程,维修桥梁涵洞,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等。
工程在原路上实施改造,按原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23m、20.5m、18.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维持原旧路标准。批复施工图预算5203.48万元,其中建安费4605.65万元。
2.1.2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
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项目全长2.892公里,起于和平县兴隆中桥(K695+328)处(原省道S230线K33+738处),经和平县公安局,止于和平县人民医院(K698+220)。主要建设内容为:辅道工程、人行道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铺设沥青路面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建设。
2.1.3计划工期:9个月。
2.1.4招标范围: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数量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标段。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路面工程类 |
/ |
国道G358线和平兴隆中桥至芬沙段路面改造工程:(K695+328)∽(K703+505) |
8.177 |
路面改造,完善路基路面排水设施和防护工程,维修桥梁涵洞,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等 |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 |
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医院段市政工程(K695+328)∽(K698+220) |
2.892 |
辅道工程、人行道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铺设沥青路面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建设。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网址http://61.143.150.176/,下同)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19年 11月 8 日 9:00 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 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9年 11 月 14 日17:00。
4.4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下载招标文件、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8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9:30~10:00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
4.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9:30至10:00缴付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现金)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1月28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10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供核验,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5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如某个标段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河源市公共资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 招标代理: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路局
地 址:和平县阳明镇珊瑚路 地 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
9号 大道331号
邮 编:517200 邮 编:510730
电子邮件:hp5639129@163.com 电子邮件:243087485@qq.com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0762—5639129 电 话: 15816379968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罗女士
电 话:0762-5612838
2019年 11 月 5 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2: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