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赣古道(和平段)2019年巩固提升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粤赣古道(和平段)2019年巩固提升项目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和发改[2019]2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业主单位)为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名称及代码:项目名称为粤赣古道(和平段)2019年巩固提升项目,统一代码为2019-441624-50-01-061817。
2.2建设地点:和平县青州镇、热水镇。
2.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古驿道沿线文化设施提升;(2)主题文化挖掘;(3)古驿道沿线生态复原与提升;(4)古驿道沿线节点及服务设施提升,青州镇星联村建设1个一级驿站占地面积1093.38平方米;(5)修复2个历史遗存;(6)延长线路本体修复及连接线建设总长度46.18公里。
2.4 项目立项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315万元(具体工程造价以和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为准)。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15万元,其中:勘察费34万元,规划编制费为60万元,设计费为30万元,工程费(即建安费)为1191万元(含不可预见费)。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包括控制价单价、控制价费率、控制价总价)的为无效投标。
2.5招标内容
2.5.1规划编制、勘察(勘查)、设计内容:本工程的规划编制,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建筑、市政及风景园林等方案设计、整体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机电和电气(含智能化)、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运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
2.5.2施工内容:本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机电和电气(含智能化)、通讯、消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6工程质量要求:规划编制符合该项目相关规定,勘察(勘查)、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广东省南粤古驿道保护与修复指引(2018年修编)、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及相关规定,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以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规划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或市)规划师资格。
3.4 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5 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或持有文博行业业务培训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2011】218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证。
3.6 拟派本工程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可由勘察项目负责人或规划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任意一人兼任。
注:拟派本工程的所有人员(勘察项目负责人、规划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2019年7月至9月缴交社保。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登记。
3.8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4.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单独报名即可)。
4.3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4日(每天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17:00。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人必须提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广发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9年10月29日9:00至2019年11月4日16:30。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6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7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规划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6.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所涉及全部相关人员以投标人的名义在2019年7月-9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资质或资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6.9已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确认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一年内两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在我县域内一年投标的处理;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在我县域内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违反上述规定放弃投标的由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按上述规定及河源市建设局、河源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河规建[2006]312号)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10:00,地点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10楼)。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
招标人: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叶生 联系电话:0762-5635878
地址: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旺福路3号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地址:和平县滨河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