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龙川县受灾河道综合治理EPC总承包
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申请人:
“河源市龙川县受灾河道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监理”于2019年10月17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招标公告,并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内网(报名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推送招标文件,因未及时在外网(无需报名可查询相关文件)发布招标文件,导致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未能查阅招标文件内容,造成盲目投标。为更大程度地体现公开公平原则,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经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投标报名及开标等时间: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3日17:00修改为2019年10月17日9:00至10月30日17:00。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汇入时间为准):2019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3日16:00修改为2019年10月17日9:00至10月30日16:00。
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9:00至9:30修改为2019年11月21日9:00至9:30。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9:30修改为2019年11月21日9:30。
二、修改评标办法中的评分因素: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2.2.1分值构成中的“资源配置部分F2:15分”,将评标办法中的2.2.2(2)投标人资源配置评分因素15分增加至投标报价部分,投标报价部分分值由原来的30分修改为45分。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6条投标人须知6.6中的“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5日书面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登记,未经备案登记又不参加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但在一年内三次以上放弃投标的,给予停止一年投标的处理;无故放弃投标(不提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的,一次给予不良行为登记备案,二次取消投标资格一年并上网公示。”内容。
四、本修改通知发布前已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认定为有效。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上述修改内容有冲突的地方,以本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