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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招标公告][施工]河源江东新区胜利村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2019-10-07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站

河源江东新区胜利村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源江东新区胜利村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河源江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河江东行审审批2019】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用EPC建设模式。建设单位为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河源江东新区胜利村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河源江东新区城市建设起步区凤凰路东边,梧桐二路南面

2.3 本招标项目EPC招标最高限价为:43682.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以42820.02万元为最高限价;设计费以519.83万元为最高限价(按建筑面积45元/平方米计取);勘察费以342.56万元为最高限价,(按建安费的0.8%计取,工作内容包含土石方分级、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定测等工作)。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包括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控制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最终的金额以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审定金额为准。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 27978.55平方米(不包括西侧756.14平方米防护绿地)规划建设高层住宅楼及部分配套商业用房,安置房总套数约558套,总建筑面积112781.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建筑、商业建筑物业用房、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值班室地下车库等。

1)项目前期相关工作: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单体建筑方案设计、整体方案深化(包括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勘察(初测、定测、地质钻探、场地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概算文件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后期采购、设备购置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人防、基坑及边坡支护、给排水、机电设备和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绿色建筑标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总承包。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前相关工作:开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办理和报批配合等工作;建安工程一切保险,消防报审,施工临时及永久性水源、电源、通讯施工及相关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环境维护工程建设等。

3)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的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人防、基坑及边坡支护、建筑幕墙(如需)、给排水、机电设施设备安装调度和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及报警系统、防雷工程、环保节能、照明、园林绿化、给排水及排污工程、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室内设备设施、送配电、绿色建筑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项目,其中配电、燃气、用水、有线等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实施的专业工程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工程施工范围;

5)采购及安装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度,试运行及缺陷责任维护等工作。

6)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项目办证报批、资料汇总、存档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招标人提供配合。

7)竣工验收工作:办理消防验收、环评验收、安评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档案达标验收、货物设备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8)本项目要求EPC总承包,全过程均按规划一流标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管理。

2.7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工期要求:

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建设单位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2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在修详规批复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工期:670日历天,从建设单位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列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

2.7工程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下(1)、(2)、(3)的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1)、(2)、(3)要求]:

(1)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2)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2019年7月至9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

3.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7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含建设单位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 报名时间、地点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前,登陆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确认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19年 10  8 08:30至2019年 10  12 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 10  12 17:3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6. 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人须知

7.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提交5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的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或广发银行银行账户。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9年 10  8 8:30至2019年 10  12 17: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2019年7月至9月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7.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7.5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7.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须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中标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的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1  5 0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43.150.176/)”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33202

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2号楼2楼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游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08899/18688090559   

地址:河源市宝源沿江路威尼斯花园8号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85号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河源江东新区胜利村安置小区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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