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滨江生态景观长廊工程项目一期(华南城-柏埔河北段及东江-东环路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东新区滨江生态景观长廊工程项目一期(华南城-柏埔河北段及东江-东环路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以河江东发财[2018]956号、河江东发财[2018]957号、河江东发财[2018]9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省级财政支持和地方财政筹措解决。建设单位为河源市江东新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及代码:江东新区滨江生态景观长廊工程项目一期(华南城-柏埔河北段及东江-东环路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统一代码为:2018-441600-78-01-834417、2018-441600-48-01-833970、2018-441600-77-01-841506。
2.2 建设地点:江东新区临江镇内。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北至华南城,南抵柏埔河北岸,西靠东江东岸,东至现状东环路,占地面积为22.5公顷。建设内容为滨江生态公园、滨江生态景观防洪堤、水生态环境整治、滨江绿化带、场地内土石方工程、滨江休闲步道、湿地公园、停车场、自行车租赁点、木栈道、亲水平台、江口观景台以及江口驿站等基础配套设施。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99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8571.43万元,项目实行限额设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2.4.1 勘察费以52.8万元为最高限价,钻探以经招标人核定的工程勘察工作方案和实物工作量为基础,按实际进尺最高限价为100元/米作为最高限价,其它勘测方式产生的费用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修订)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计价的 50%计取付费。
2.4.2 设计费以154.29万元为最高限价(按建安费的1.8%计取)。
2.4.3 建安费以8571.43万元为最高限价(不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
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包括控制价单价、控制价总价)的为无效投标。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周期195日历天(以总监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列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本招标项目开发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2.6.1 勘察部分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物探、测量、地质勘探、超前钻等勘察工作。按要求执行本次地质勘察,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现场的跟踪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6.2 设计部分
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市政管网(包括排水排污管)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和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
2.6.3 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扬尘污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
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含招标人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2.7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招标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1)、(2)、(3)的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的资质:
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④的资质: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
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④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建筑、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水工结构工程等)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4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 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
3.6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无需提供)。
3.7 本项目接受不超过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第3.2点要求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拟派本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三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站办理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08:30至2019年8月20日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4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701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注: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交易平台网上缴付招标文件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其投标。
五、投标人须知
5.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3 投标人必须提交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险公司应当严格审查投保人的基本信息材料,确保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9年8月14日9:00至2019年8月30日16:0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5.4 本工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等,并自带单独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招标活动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4日0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6.2 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61.143.150.176:7010)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源市江东新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62-3283009
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碧桂园一期凤凰山院内
招标人: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33202
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2号楼2楼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92822
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地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85号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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