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38线和平定河桥至桃源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澄清答疑文件
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编制答疑文件,并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附录3“新建、改建、扩建、改造、路面改造(大修)、改造(养护)示范路等公路工程建设,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单项不少于 20 公里 ,累计不少于 30 公里。”中,“单项不少于 20 公里”是指其中一项业绩不少于 20 公里,还是指每项业绩都不少于 20 公里?请明确。
答:本项目最低业绩要求中“单项不少于 20 公里 ,累计不少于 30 公里”答疑如下:累计不少于30公里,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20公里。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先阅读本答疑文件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和平县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