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紫金桥北综合开发(部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东新区紫金桥北综合开发(部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以河江东发财【2019】37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采用EPC建设模式。项目业主为河源江东新区城东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购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江东新区紫金桥北综合开发(部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河源市江东新区紫金桥以北,四至为:西至东江,南至河紫路,东至凤凰湾西侧路,北至江东九路。
2.3 工程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03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2011696立方米(含填挖方);新建道路红线237120平方米,道路总长8974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照明、绿化、综合管道、交通指示等工程;东江东岸河堤工程630米;安置房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53392平方米,建设安置房约1400套。本招标项目EPC招标最高限价为138966.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5688.23万元;设计费2328.72万元;勘察费949.81万元。本招标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分4年建设,二期分4年建设,共8年。
2.4 本招标项目EPC招标最高限价为138966.76万元,其中:
2.4.1建安工程费以135688.23万元为最高限价(不含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见费)。
2.4.2设计费以2328.72万元为最高限价(按建安费的1.8%计取,场地内及道路土石方工程费用除外)。
2.4.3勘察费以949.81万元为最高限价,钻探以经招标人核定的工程勘察工作方案和实物工作量为基础,按实际进尺最高限价为100元/米作为最高限价,其它勘测方式产生的费用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和《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计价的50%计取付费。
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包括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控制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
2.5 工期要求:
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4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在修详规批复后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施工工期:一期4年,二期4年,共8年,均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次日或通知书指定起算日起计。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括: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列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本招标项目开发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2.6.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本招标项目市政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新建项目区域内的14条道路,其中包括场地内及道路土石方工程约200万立方米(含填挖方),道路总长约9千米及道路照明、绿化、综合管道、交通指示等市政配套工程。
2.6.2市政公共配套建设
本招标项目市政公共配套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为64864平方米,其中一期用地面积27878 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3698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3392 平方米,建设安置房约1400套。其中一期建筑面积108834 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144558 平方米。项目安置房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住宅以及配套的公共建筑、道路、绿化、车库、商业等设施。河堤整治工程,包括了滩涂整治工程及河堤景观工程,整治河岸线长度为630米。
(一)勘察部分
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分级、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定测等勘察工作。按要求执行本次地质勘察,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现场的跟踪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设计部分
本招标项目全过程设计,包括:负责本招标项目的修规编制(含修详图编制)、深化方案设计、单体报建图设计(含报建图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图纸评审论证及审查、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设计范围主要包括:
(1)主动收集设计所需的国土、规划、水利、航道、电力、道路等相关资料,配合完成规划、用地、交通、电力、水务、行洪、通航、环评、水保、地灾评估、消防等报建报批工作;
(2)负责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人防、电气、给排水、空调与通风、弱电(含智能化、有线电视)、燃气、海绵城市、电梯、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室内装修、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市政、外水、外电、道路(含小区道路)、园林景观、标识设计及泛光照明等专业设计;
(3)负责本招标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招标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4)设计单位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5)如设计单位需要对部分内容进行分包的,设计单位应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依法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由设计单位支付相应费用。
(6)本招标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三)施工部分
(1) 负责本招标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施工及材料采购工作,包括以下工作:场地内及道路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含市政道路、安置房、河堤、市政道路配套设施等相关的基础工程、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等;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含人防、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空调、弱电(含智能化、有线电视)、抗震支架、燃气、电梯、永久供电供水、水电接驳等;相关配套工程,含绿化工程、道路广场、室外管网(给排水、消防)、标识系统、室外照明、变配电工程等;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景观工程,管线工程等。管线工程含:给水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电力电缆沟工程、通信工程。其他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配套设施、外水外电接入、柴油发电机、围墙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
(2) 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设备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手续中应由施工方承担的费用。
(3) 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4) 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5) 配合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份数按招标人要求);在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招标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中标人合同价款中。
2.7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招标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同时满足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以下(1)、(2)、(3)的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的资质:
①具备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④的资质: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2)拟派本招标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3)拟派本招标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有效期必须有效)。
3.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拟派本招标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并提供2019年2月-2019年4月的人员社保证明。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3家单位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投标人拟任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工程(含招标人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投标报名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办理网上投标报名。(联合体报名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负责申报)
注明:网上投标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须提前办好入库手续,尚未在系统中登记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尽快登记注册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请参考《主体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操作手册。
(2)已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报名。具体请参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3)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3报名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7日(每天09:00~11:30, 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17: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提交80万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开具保证保险的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保险公司指定账户),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银行转账的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填写报名信息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指定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或广东发展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9年5月21日9:00至2019年5月27日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4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参加开标会,并自带单独一份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2019年2月-2019年4月在本公司缴交的社保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5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人员及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虚假证件或虚假职称的,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查询网址路径或职称评审表或发证机关相关证明、联系电话,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提交河源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6.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中标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任命书。
6.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所涉及全部相关人员在2019年2月-2019年4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资质或资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完成注册,并在有效期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09:3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
7.2投标人必须凭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名回执表》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网址:http://61.143.150.176/)”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源市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0762-3133261
传 真:0762-3133639
地址:河源江东新区胜利花园小区
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762-3131665
传 真:0762-3131665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142号大厦15楼IJ室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地 址: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