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高铁新城安置小区土方市政工程及箱涵排水工程招标文件的更正通知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和平县高铁新城安置小区土方市政工程及箱涵排水工程招标文件于2019年4月16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7天前,收到投标人发来“关于和平县高铁新城安置小区土方市政工程及箱涵排水工程项目投标的疑问”。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实,国家税务总局已取消纳税信用等级证书的颁发,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项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评分标准中关于“2015年度至今,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分项的备注内容更正为:
“注:本项满分2分,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和平县阳明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