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忠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度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忠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河源市财政局(河财农综【2017】8号)批复核准,项目业主为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
2017年度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忠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工程概况 |
2017年度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忠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建拦河坝(水陂)1座,衬砌渠道31.12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25座,修建田间道路2.12公里,工程建安预算约为1934.69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如若发现当废标处理。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6拟派本工程的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人员岗位证(省水利学会核发)。 3.7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评定员须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8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注明: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4.1报名时间:2017年 10 月 16 日至2017年10月 20 日(每天8:30~12:00,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20 日17:3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报名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4.3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 |
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
5.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5.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4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5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6拟派本工程质量评定员的《岗位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7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 5.8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 5.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必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 5.10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三个月以上(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自备,以便核验); 5.11投标企业须具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位一体认证证书原件; 5.12企业需提供近三年1900万元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须提供网上查询中标公示,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拒绝报名。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等,时间以竣工验收为准)原件; 5.13投标人须报名前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人员档案查询记录情况原件。 注明:(1)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 |
投标人须知 |
6.1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以银行汇款凭证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为38万元(大写:叁拾捌万圆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账户直接转入如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过长名称可简写),如未达到要求,拒绝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7年 10 月16日9:00至2017年 10月 20 日15:30。 开户单位: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连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8002 0000 0096 4034 1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762-4388789 6.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家数不足3家,重新组织招标。 6.3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评定员和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五人同时参加报名,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4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前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报名,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1 月 9 日10:30,地点为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8.1本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yggzy.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连平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ianping.gov.cn)同时发布。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余生 联系电话:0762-432132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生 联系电话:0762-3131665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10月 16 日 |